梁山华通二手车市场为您提供优质的二手牵引车、二手自卸车、手搅拌车、二手半挂车、二手货车、二手卡车等车辆!
首页 < 行业动态
《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》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报告
发布时间:2026-11-06

机动车移动源污染是城市大气污染物重要来源,柴油货车尤其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颗粒物、氮氧化物排放强度高,是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源。为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,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,改善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,南通市人民政府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《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出台《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》(通政规〔2022〕1号,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,《通告》于2022年1月12日印发,自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《通告》明确限行对象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(含专项作业车、半挂牵引车);划定南通市主城区范围内“越江路(通沙汽渡起点)—长江北路—城北大道—工农北路—幸余路—通京大道—江海大道—通盛大道—通沪大道—东方大道(通常汽渡起点)—长江岸线”围合区域(不含上述围合道路和境内高速公路)为限行区域,实行全天24小时限制通行;明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对违反通告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,同时明确各县(市)可参照通告发布本区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方案。

本次后评估,旨在全面审视《通告》落地执行情况,从政治性、合法性、合理性、协调性、规范性、可操作性、实效性七个维度开展系统评估;客观检视《通告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,梳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矛盾、堵点,重点核查上位法律法规立改废之后,《通告》条文引用、制度内容与现行法律体系适配情况;客观收集货车车主、物流企业、基层执法部门、属地街道、行业协会等各利益相关方意见诉求,科学研判文件是否具备继续实施条件。结合评估发现的问题提出修订完善、优化执行或者其他处置建议,为市政府决定该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、修订或者废止提供客观依据,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,统筹生态环境保护、大气污染治理与货运物流行业健康发展,平衡公共环境利益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。详见附件。

本文内容转载南通市生态环境局,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,一切法律责任自负。梁山华通二手车市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
下一篇:没有了
相关资讯:
梁山华通二手车市场

客服热线:18369706895

网址:www.lshtescsc.com

地址:梁山县拳铺镇济梁公路西侧(耿乡村北)

扫码进入手机官网

友情链接:
梁山二手货车 二手牵引车 二手半挂车 二手卡车 二手货车市场 梁山二手车 二手货车 挂车 二手搅拌车 二手自卸车